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2012年“慈善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学院定于近期在全院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学院在职在岗人员原则上按市(厅)级干部(正高职称)300元、县处级干部(副高职称)200元、科级干部(中级职称)100元、其他职工50元的标准。离退休职工和学生捐赠标准不作原则规定。
本次募捐活动以部门为单位。离退休职工捐款由院工会牵头组织实施。学生捐款由院团委牵头组织实施。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部门“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准确地对捐赠者及其捐款数额进行登记,并于11月25日前将募捐资金缴至院工会。工会负责将捐赠情况在全院进行张榜公布。
根据六安市统一部署,学院募捐款项交市“慈善一日捐”专户,六安市根据全市慈善公益事业实际需要,统筹安排使用“慈善一日捐”募集资金,并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具体工作,确保“慈善一日捐”活动取得实效。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慈善公益宣传力度,广泛利用报刊、网站等宣传媒介,积极营造全员参与慈善事业、奉献爱心的良好氛围,让更多的弱势群体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3、阳光操作、接受监督。“慈善一日捐”活动要始终做到公开透明,严格管理。各单位、各部门接收捐款情况要在本单位、本部门及时公布,自觉接受职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