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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度在职职工互助保障办理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17-12-08  来源:工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文堂   点击:   审核人:任培培

    全校在职职工:

    2018年度我校在职职工互助保障续保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在职职工团体意外伤害互助保障办理

    给全校所有在职职工办理了团体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的续保,每人1份,保障期自2017年12月10日零时起至2018年12月9日24时止,保期一年。

    二、部分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办理

    给2017年12月9日到期的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的女职工办理了每人一份的续保,保障期自2017年12月10日零时起至2019年12月9日24时止,保期二年。

    三、部分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办理

    给2017年12月9日到期的重大疾病保障项目的职工办理了每人一份的续保,保障期自2017年12月10日零时起至2020年12月9日24时止,保期三年。

    四、2017年学校新进职工互助保障办理

    给今年新进校职工除办理以上全校团体意外伤害互助保障外,还办理了以下两项在职职工互助保障项目:

    一是给新进校职工办理了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每人1份,保障期自2017年12月10日零时起至2020年12月9日24时止,保期三年。

    二是给新进校女职工办理了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1份,保障期自2017年12月10日零时起至2019年12月9日24时止,保期二年。

    五、几点说明

    1、在职职工团体意外伤害、在职职工重大疾病、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我院实现了全员参保,参保率达100%。

    2、在保障期内如出险,要立即报险。团体意外伤害出险,当事人(也可委托他人)应在2天内到校工会报备案;重大疾病及女职工特殊疾病出险,当事人(也可委托他人)应在10天内到院工会报备案。以上保障种类出险后如逾期不报,则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

    3、《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宣传材料》发布在校工会网页“生活服务”栏目,欢迎各位教职工点击查看。

    校工会委员会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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