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下发《关于批准陈碧泉等6652位同学为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的通知》(皖教学〔2011〕3号),我院伍飞等37名同学被评为“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
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我院按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比例和条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方式,开展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并向省教育厅上报推荐名单。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我院推荐名单进行了认真审核、公示,经研究,决定批准我院伍飞等37名同学为“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
希望被评为品学兼优的毕业生要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为母校添辉,为安徽崛起,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韩纪平)
附:我院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