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下发文件《关于表彰2010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皖教学【2011】1号),我院再次被评为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2010年,在学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通力合作和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就业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本次获得“安徽省2010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既是对我院就业工作的认可,也是对我院今后工作的鞭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不断地学习,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为大学生就业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院就业办柳春同志还荣获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