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人才招聘公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前期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参加专业测试(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3月19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安徽省六安市梅山中路56号)秉心楼11楼1111办公室。
乘车路线:乘坐9、11、16、19路公交车到“国防学院”站。
联系人:雷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564-3384499
(三)资格复审要求
1、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邮箱发送时的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名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2、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属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原件、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岗位需提供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党员个人信息表。
3、凡与报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携带本人免冠2寸证件照片1张,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考生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按照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资格复审当天请携带“疫情防控承诺书”和“安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后,佩戴口罩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二、专业测试
(一)测试方式
1、教师和实训指导教师测试采用试讲和面试方式:
试讲(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实现教学目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和教学基本素养等。要求内容充实,教学结构程序设计合理,条理清楚,重点突出,无知识性错误。应聘人员在封闭教室备课60分钟后试讲,试讲时间为20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基础理论以及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
试讲和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成绩计算:考试最终成绩依试讲与面试成绩合成(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确定,其中试讲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未达到7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2、专业技术人员采用综合素质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力测试方式。
综合素质能力(满分100分)。通过个人陈述情况评定,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基础理论以及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专业素质能力(满分100分)。通过专业性问题的回答情况进行评定,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档案管理和档案应用的基本能力,准备时间为30分钟,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综合素质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力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成绩计算:考试最终成绩依综合素质能力成绩与专业素质能力成绩合成(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确定,其中专业素质能力成绩占60%,综合素质能力成绩占40%。总成绩未达到7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最终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安徽国防科技职业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 3月21日
地点: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二号教学楼
应聘人员于3月21日7:30前到二号教学楼105室报到,并当场抽签确定专业测试顺序,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应试)。
(三)测试考官构成
根据专业(岗位)不同,专业测试分四个组,每个组专业测试考官由5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3人。
第一组: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车辆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工程、网络工程
第二组:管理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旅游管理;土木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会计、会计学;基础数学、计算机数学、应用数学
第三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法学
第四组: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学院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无异议后,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 年12 月31 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专业测试工作由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要求组织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64-3383017
附件: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
2021年3月5日
附件1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序号
招聘岗位专业
姓名
1
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常丹丹
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
万立志
2
桑青松
3
李士成
4
王胜
5
董小云
6
何运涛
7
张子蒙
8
郭君正
9
陈浩洁
10
高进琛
11
何睿
12
吕文卓
13
汪路
14
吴仪政
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王磊
车辆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王宇翔
管理科学与工程
王博文
洪甄
杨涛
赵园园
旅游管理
杜锦慧
秦利平
马一丹
交通运输工程
关世文
董新婷
夏贤哲
朱贵强
刘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朱路
张健
闫党康
土木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
王杨
张淼
杨雨平
董磊
王旭蕊
会计、会计学
邵荣
陈靖怡
蒋越
吕单
刘露
张厚宇
王瑞
田润
丁晨晨
张天爱
马馨茹
谢姗姗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
于快
叶晨
叶倩文
查慧
吴芳芳
刘兵兵
方莉
法学
何小金
李树昂
江帆
鲍睿
潘润全
朱曼婷
吕玥珉
郭雨秋
饶晶晶
韩玉英
孟黎黎
童瑞
葛城
刘睿
15
童越
基础数学、计算数学、应用数学
陈威
汪余婷
高瑞
王善培
孙敏
王德宝
潘陈蓉
吴章交
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网络工程
研究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朱浩
李园
孙焕
蒋书婷
丁念
王馨宇
龙正宇
宋阳
赵珊珊
陆航
郭韵
张彭俐
班印正
何浩东
本科: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研究生: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申畅
黄晶云
王红梅
王延培
王盼停
诸悦
李晓旭
余晶晶
王蕴涵
杨家宝
附件2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
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
姓名:
身份证号: 有效手机联系方式: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专业测试资格复审时间为3月19日,自3月19日起计算:
1.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是 □否
2.本人是否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3.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4.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从省外高中风险地区入皖。
5.本人疫情期间是否从境外(含港澳台)入皖。
6.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7.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8.过去14日内,本人的工作(实习)岗位是否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
9.本人“安康码”是否为非绿色码。
10.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是否有上述1至7的情况。
提示:以上项目中如有“是”的,资格复审时,必须携带资格复审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否则,不得参加专业测试。
本人承诺:我已如实逐项填报健康申明卡,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承诺人姓名: 填写日期:
上一条: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第二周全校性会议安排
下一条:关于全国两会的约稿通知
皖公网安备34150102000169 | 皖ICP备05011237号-3 版权所有©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梅山中路56号
联系电话:0564-3383152(党政办)、0564-3384000(招生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