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系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工作职责(试行)
实验实训指导教师(以下简称指导教师)根据所承担的实践教学任务,负责实践教学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热爱本职工作,注意分工合作,团结一致,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实验实训任务。
二、负责完成实践教学大纲编写工作。
三、按课程要求制订实践教学授课计划,认真编写实验实训指导书,注重对学生的实践技能的训练和文明生产素质的培养,以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四、学生实验实训开始前指导教师要根据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详细讲解本次实践课的目的、内容、要求、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并按要求做好示范操作,指导学生做好实验实训前的准备工作。
五、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分组实验实训的安排,并要求学生按指定位置对号入座,做好每次实验实训课的考勤工作。
六、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岗,指导教师要积极巡视学生实验实训的整个操作过程,随时解答学生的提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耐心细致地为学生做好实践教学指导。
七、实验实训项目结束前,指导教师要进行讲评,评述学生本次课的情况,分析实验实训项目的重点、难点并做好学生答疑工作。
八、指导教师应配合管理人员检查验收仪器设备,安排学生做好设备复位工作,同时做好实验实训室使用的有关记录,经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
八、指导教师对在实验实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实训中心提出建议或改进意见,协助做好督促学生对损坏仪器仪表或工具的赔偿工作。
九、指导教师要及时吸收最新的科技成果用于实践教学,研究、探索和改革实践教学及技能训练方法,努力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十、按学院实践教学的有关规定,做好学生实验实训成绩的考核工作。
十一、根据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为实验实训管理人员提供日常保养维护指导,在实验实训中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并认真做好有关记录。
十二、 积极配合系做好实训室建设。
十三、服从学院及系安排,协助系搞好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十四、协助管理员做好学生损坏或丢失仪器设备、工具的赔偿工作。
十五、协助开展相关专业的技能鉴定工作。
十六、协助系实践中心做好有关实践教学数据的统计及评估资料的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