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级学生离校手续(图书馆环节)办理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提高办事效率,方便2012级学生顺利离校,根据学院图书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图书归还
凡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没有归还的学生(见附件1),请于2014年6月10日前到借出书库归还图书。如果图书遗失,请当事人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赔偿手续。
二、 借书证寄存
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收缴借书证,于2014年6月10日前交图书馆办公室寄存,便于在学生毕业后注销。若有借书证遗失(或没有办理借书证),请于2014年6月10日前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补办手续。
三、 离校手续(图书馆环节)办理
图书馆将于6月11日对所有学生图书借阅情况和图书证上缴情况进行汇总,根据图书归还和借书证上缴记录,分统一办理和来馆办理两种形式。
1、统一办理。凡是没有图书未归还记录并按时上缴(或补办)借书证者,图书馆将于6月20日前完成离校手续统一办理工作。
2、来馆办理。凡是没有按时归还图书、上缴借书证或没有按时办理图书赔偿手续、借书证补办手续者,当事人必须亲自来馆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后,再进行离校手续办理。
四、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