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学公告(202603)
作者:陆宏 审核人:学生处1 时间:2026-06-18 点击数:
经核实,学生蒋潇琦(240402S178)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四)和《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实施细则》(校学〔2022〕14号)第三十七条(五)“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之规定,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学生蒋潇琦作退学处理。
请以上学生自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主动联系辅导员领取退学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在申诉期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处提出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2026年6月18日